李奕能因保管不善,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宅梧鎮(zhèn)雙龍村民委員會秀坑村的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》,證號:鶴(宅)第07020044號,登記面積41.3平方米,東至:屋地,南至:屋地,西至:張女,北至:屋地。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補發(fā),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。
特此聲明。
聲明人:李奕能
2022年8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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